“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”体现了层层递进的法则依存关系。
人以地为法则,适应地理环境生存发展;地以天为法则,遵循天时变化运行;天以道为法则,按道的规律运行;而道最终以自然为法则。
这里的“自然”并非单纯指自然界,而是强调一种本然的、不刻意造作的状态与规律。
道本就是宇宙万物的根源和本质,它遵循自然,意味着道的运行和存在是自然而然、无为而无不为的。
所以“自然”是这一系列法则关系的终极依据,是万事万物最根本的运行准则,揭示了宇宙间一切存在和变化都应顺应自然本性、不强行干预的本质规律 。